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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届毕业生见习岗位设置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      点击:

招生就业通(2014)68号

各学院、部门: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是省政府推出的旨在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举措。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的通知》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开展高校毕业生见习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申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查,批准本校为省级毕业生见习单位,本年度拟给予本校80名学生自主服务校内见习岗位指标,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各学院、部门毕业生见习岗位设置计划和推荐选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届毕业生校内见习岗位设置计划

根据各院、部门填写的《商洛学院毕业生见习岗位设置申报表》,结合上级分配的岗位计划指标,参照近二年指标落实使用情况,经研究确定各院、部门的见习岗位设置和计划,详见附件1。

二、2015届见习毕业生的推荐选聘和管理使用工作

1、2015届见习毕业生推荐选聘对象:本次主要推荐选聘本校本专科已基本落实就业单位和就业困难毕业生,主要采取毕业生根据设岗条件自愿申请报名并填写《商洛学院2015年见习毕业生申请审批表》,所在学院党总支负责审核推荐(院总支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总支公章),设部门负责面试考核确定初录人员,见习生填写《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三份,自行打印使用),并与所见习学院(处室)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四份,在招生就业处领取)报招生就业处负责办理见习申报手续。

2、见习时间:2015年1月1日至6月30日(学生见习时间与学院正常工作日相同,每日工作不能超过8小时,双休日、寒假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时限6个月。

3、见习期管理:由设岗部门负责本部门见习生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招生就业处负责指导和检查监督。

4、见习期待遇:毕业生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经学校申报,省人才交流中心审批,每生每月可给予1000元见习期生活补贴,全期6个月6000元。凡见习生每月缺勤超过2天,病事假超过4天,或有不遵守见习纪律、不能完成见习工作任务情况,将核减或不予发给见习期生活补贴。

5、本次组织推荐考核选聘工作统一安排在12月16-23日集中进行,24日12时前将所有材料收齐报就业中心房晓静处,过时不能列入年度见习计划,所分配名额作废。

三、附件:

1、《毕业生见习岗位设置表》

2、《商洛学院2015年见习毕业生申请审批表》

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

4、《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

2014年12月16日